(1901年6—9月)
胡贝特·奥哈根:《农业中的大生产和小生产》(《蒂尔年鉴》,第25卷,1896年年卷,第1—55页)。
奥哈根——无疑是赞成小经济的
克劳恩村(汉诺威省)(佩涅区)
第一个农户——
4.625公顷
第二个农户
26.50公顷
100
573
100
625
排水设备
{极好的例子!!}
作者说,他竭力找一个“土地尽可能一样的”村庄(第1页),但是他却没有评估第一个农户和第二个农户的土质。
两户都属于当地最好的农户(第1页)。
土地的耕作——见专页
脚注1
。
第一个农户用牝牛耕地,在干活的日子(105天)多给饲料。在炎热的夏天牝牛往往疲劳过度(第9页),不过那时主人给它们吃较多的饲用甜菜。
排水设备 第一个农户——480马克
(3%=14.40)
第二个农户——3000
(3%=90.00)
{参看图表
脚注2
}
产品的价值算成一样。没有事实。
在小农户中牲畜受到更好的照料:“由于主人的照顾牲畜长膘了”(第27页)。
第一个农户和第二个农户的耕作制度和农业的性质是相同的。
{注意}
畜牧业的情形则不是这样。第二个农户把牲畜育肥是为了屠宰,不是为了繁殖,而第一个农户的每头牲口都是自己喂养大的(第28页)。大农从小农手里买来瘦弱的牲口把它育肥,这在整个德国是非常普遍的(第28页):小农户在繁殖牲畜方面比大农户优越(第29页)。
建筑物的维修——小农多半是自己修缮(第30页)。
第二个农户的农具很高级(机器),但第一个农户也不落后(第31页),因为小农用更简单的工具也应付(!!)得并不差。
第一个农户的折旧费是2%,第二个农户则是6%。第二个农户的大车用了10—12年,第一个农户在父亲去世后务农22年始终没有买过大车,而且也不记得父亲曾经买过,而他父亲曾务农30年。小农户的小农具总是用到不能再用为止(第31页)。
第二个农户雇用工人花费3872.93马克=平均每摩尔根36.53马克,可是小农把这些全都省下了,因为他既是工人又是业主(第33页,太烦琐)。这是小农户的一大好处!!!
小农户——土地缺乏。
小地产的买主通常都很清楚,干日工挣工资,再加上自己资金的利息收入,从经济方面说来对他更为有利。但是,为了他更自在的地位,他放弃了这种更高的收益(第33页)
在萨尔布吕肯的煤矿区,“这些小土地占有者成了矿工们最好的核心(第33页)——诺伊恩基尔兴的厂长这样对作者说,奥哈根同社会民主党的宣传鼓动唱反调,他认为:“国家为解决这个地区的工人问题能够做到的最好的事情,是通过提供贷款来帮助工人购置小块土地。”(第33页)
第一个农户的有利条件:“往往孩子刚刚会跑,就开始在农事上帮助他(小农)”(第34页)!
第59—40页——小农节约的例子(考茨基引用的):妻子过门17年只穿坏一双皮鞋,等等,等等。
{注意}
第一个农户取得高产的原因:
(1)田地耕作更精细——自己劳动:
“普通的日工,特别是大生产中的日工,他们总是一面干活一面想:‘什么时候才收工呢’;而小农,至少在最忙的时候总是想:‘唉,要是一天能再多两小时就好了’”(第42页)。
(2)第一个农户更能做到不误农时:每公顷投入的劳力更多。农活特别忙时,小农可以起得更早,睡得更晚(第43页)。
(3)第一个农户不怕干活:害虫用手去抓。
(4)第一个农户在收割期活干得更快,不等谷物掉粒就收完了。
(5)第一个农户有更好的种子:冬天用手选种(没有选粮筒!)
(6)第一个农户的肥料更多一些,因为有更多的牲畜(没有数字)。
销售 第一个农户=3400.80——735.31每公顷
第二个农户=14097.41——531.98每公顷
纯收入也更高(见资金的百分比表
脚注3
)
{原文如此!}
奥哈根自己也明白生活水平是不相同的(第49页),因而将家务排除在外(见图表
脚注4
)——不过,我想指出整个德国的一个普遍现象,即同大农户和地主田庄比起来,小农户的地租更高(第49页)
因此在小经济的条件下土地更贵。田庄的分解……会导致……国家财产价值的提高(第50页)
奥哈根承认小农多半采用落后的经营制度(第51页)。
大农不可能采用这样的制度:他们只有靠改良才能维持下去。但是进步不仅来自大农户,也来自殷实的业主(!)。
关于德国各地的札记(概述各地大小不同的各类农户的优越性)。
“Ausgebaute”(已迁出村的独立农庄主)大部分经营得更好(第54—55页):村里的因循守旧更厉害。
收 入
Ⅰ.销售所得现金: 第一个农户 第二个农户
(单位马克) (单位马克)
大田产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596.40 7991.15
蔬菜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90
畜产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804.40 21171.26
其他收入(耕地和运输所得的
报酬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42 200
——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——
现金收入总数: 3028.80
脚注5
29452.41
Ⅱ.用于家庭经营消费: 第一个农户 第二个农户
(单位马克) (单位马克)
大田产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82 178
蔬菜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30 50
畜产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346.15 233.50
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
558.15 461.50
Ⅲ.用于雇佣工人的伙食:
大田产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350
蔬菜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35
畜产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377.04
——— —————
— 762.04
实物收入总数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558.15 1223.54
支出 第一个农户 第二个农户
A.生产费用 (单位马克) (单位马克)
捐税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63.55 321.54
保险费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89.95 600.13
排水设备的维修和折旧3%…… 14.40 90.00
建筑物投资的折旧((3/4)%)…… 47.25 187.50
(α)建筑物的维修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5.00 178.60
(β)农具的折旧(2%)(和6%!!!)… 14.42 291.66
(γ)农具的维修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5.00 285.05
耕畜的补充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15641.00[注:其中包括用来买55头小牡牛的14355马克,这批小牡牛后来卖了19420.50马克。如无这笔数字,则:
第一个农户——0, 而第二个农户——1286马克
α+β+γ 第一个农户——44.42 第二个农户—— 755.31
——— ————
44.42 2041.31
而建筑物、农具和耕畜的
总价值= 9151.60 43259
雇佣工人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3872.93
人造肥料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98.00 2052.00
精饲料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41.50 1537.50
牲畜配种费用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8.00 —
兽医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6.00 48.00
种子更新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.80 60.00
杂费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6.00 35.00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生产支出总致………………… 621.87 25200.91
B.家用支出
所得税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2.00 104.00
向教堂捐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2.10 100.95
第一个农户 第二个农户
(单位马克) (单位马克)
家用食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558.15 461.50
买马铃薯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50
买肉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8.00 124.80
日用食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81.90 216.00
服装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20.00 588.00
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52 61
儿子上中学
(1)
…… — 700
医药费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5 60
烟叶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4 80
饮料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6 70
节日等费用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5 120
燃料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59.15 —
杂费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35.20 —
家用支出总数…………… 1158.50
(2)
2736.25
支出总数………………… 1780.37
(2)
27955.16
总收入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3586.95 30675.95
— —
总支出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780.37 27955.16
============ =============
现金结余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806.58
(2)
66
2720.79
与卖价(33651.6和149559)的百分比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.39%
1.82%
把家用支出算在收入项上(第49
页),则为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965.08 5457.04
与卖价的百分比………………… 5.58%
(3)
3.71%
而不是806.58作为总数,把2965.08(原文如此!!)而不是1955.08作为总数,此外,他计算百分比时,简直在胡来!!!
*)
(4)
**)
(5)
第一个农户 第二个农户
马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0 350马克
条播机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0 400马克
撒肥机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0 150马克
收割机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0 400马克
脱粒机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0 700马克
选粮筒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0 100马克
称牲畜用的磅秤………………… 0 150马克
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5(1)
脚注6
80(2)
脚注6
等等
劳 力
第一个农户 第二个农户
本户劳力——3个本户劳力——4个本户劳力?还是3个? (儿子上中学)
{+在脱粒时请人帮忙}
雇佣劳力 —
5人——全年
6人——从5月1日到11月10日
4人——收割(4—5星期)
3人——脱粒(4星期)
因而,
劳动力3×360
我的计算约=1080
见背面
脚注7
[约100∶400?]? 约=100∶450
1440 (?1080)
1800 5 x 36
1140 6×190
140 4× 35
84 3× 28
——
4604
公顷 公顷 全部劳力
土地 4.625 26.50 3 11.8
土地 100 573 100 393
脚注8
{注意}
第二个农户从9月15日起喂养25头小牡牛,肥育后于1月1日前卖出。然后从1月1日至4月1日喂养30头小牡牛,肥育后卖出。所以在支出和收入项上都有55头小牡牛。奥哈根在计算饲料时,显然是按一年25头小牡牛计算的。
我们拿关于牲畜头数的完整资料来与此作一比较
第一个农户 第二个农户
单位马克 单位马克
马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— 4 3600
耕牛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— 3 1350
牝牛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3 1260 3 1200
大牲畜和幼畜………… 3 530 25 6750
猪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2 120 3 450
母猪和仔猪…………… 13 200 — —
——— ———
鸡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17 20.4 40 40
鸽子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— — 40 8
======= =======
耕畜总值……………… 2130.4 13398
%(我的计算)………… 100 629
======== ∶ =======
而按数量……………… 100 ∶ 423
(5.5) (23.25)
如果把全部牲畜大体折合成大牲畜,则:
大牲畜 3 — 10
小牲畜 按1/2算 1.5 — 12.5
小牲畜 按1/4算 0.5 — 0.75
小牲畜 按1/8算 1.5
(1)— —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
6.5(5.5)
67
23.25
而工人的生活费呢?
第一个农户:家庭的3个劳力(第3页)和2个不劳动的家庭成员。
他们的生活费=1158.50用于3个劳力
第二个农户:家庭的三个劳力(!!)(第15页“平常只进行管理,必要时才劳动”)。
2个不劳动的家庭成员
{1个?因为儿子在上中学?}
他们的生活费=2736.25用于3个劳力。
雇佣工人5+3+0.8=8.8个年工。
单位马克
{注意440 386}
{他们的生活费=5872.95÷8.8=440
1158.50÷3 =386}
雇佣工人:5个全年的。——6个从5月1日到11月10日,即6+(1/3)个月,即6× [6+(1/3)]=38个月=3+(1/6)年。——4个4—5周,即4×5=20周,以及3个4周,即3×4=12周,共32周。(1/6)年十(32/52)=(1/6)÷(8/13)=(61/78)=78.2%,即80%弱。
如果计算有酬劳动:第一个农户每个劳力为386马克,第二个农户为440马克,也就是说小业主的生活比大农的雇工还差。
总结:小农
1.土地的管理较差:耕得较浅(第6页)
脚注1
。肥料较少。收成则相反。
这说明土质较好。
2.牲畜的饲养较差:第7页的统计资料[济:见本卷第134页。——编者注]
3.劳力的生活较差:第7页
脚注9
(和第5页
脚注10
)
4.农具的维修较差:第5页
脚注11
5.劳动生产率较低(参看第6页
脚注12
和第5页
脚注13
的工人数)
小农的生活比大农的雇工还差,给土地和产业的“滋养”也更少。小农干的活较重:3
脚注14
载于1938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1卷
译自1969年《土地问题笔记》俄文版第89—99页
作者原注
(1)
膳食费和学费。
(2)
作者搞错了:由于总数1128.50有误(参看第48页和第13页),结果不是1158.50,而是1750.37和836.58。
(3)
作者搞错了:!! 5.45%和!!! 8.81%,因为他把836.58而不是806.58作为总数,把2965.08(原文如此!!)而不是1965.08作为总数,此外,他计算百分比时,简直在胡来!!!
(4)
从卖牡牛的19420.5马克得来的补充进款—5065.50马克。
(5)
膳食费和学费。
脚 注
脚注1
见本卷第132—133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2
见本卷第128—129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3
见本卷第128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4
同上,第128—129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5
原文如此。——俄文版编者注
脚注6
圆括号内的数字表示犁的数目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7
见本卷第135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8
圆括号内的数字表示牲畜头数。见本卷第135页上的图表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9
同上,第136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10
同上,第128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11
同上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12
同上,第131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13
同上,第130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14
同上,第124—126页。——编者注
注 释
65
列宁在《土地问题和“马克思的批评家”》这一著作的第6章《小农户和大农户的生产率。东普鲁士的例子》(见《列宁全集》第2版第5卷第146—160页)中,对胡·奥哈根《农业中的大生产和小生产》一文作了批判性分析。——123。
66
列宁所分析的原书有错误,此处应为1806.58,而不是806.58。列宁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改正了这个错误(见《列宁全集》第2版第5卷第147页)。下边的数字1965.08和两个百分数也要相应地改变。——129。
67
列宁在括号中表示的是:关于把12头仔猪折合成大牲畜,此处的计算和他自己的计算有差别。参看本卷第132页。——135。